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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9-07 14:55

〔記者王榮祥/高雄報導〕高市行政暨國際處指派消保官、會同衛生局稽查製麵業者與小吃麵店,共抽驗18件樣品送檢,結果有3件不合格﹔相關單位已要求業者禁止販售違規產品,並將案件移送生產工場所在地主管機關裁處。

行政暨國際處說明,麵食為民眾常吃食物,有些業者為延長保存期、常違法使用防腐劑等添加物,市府為確保市民健康,由行政暨國際處指派消保官、會同衛生局稽查員針對製麵業者及小吃麵店使用麵條。

行政暨國際處指出,抽驗項目主要是防腐劑及過氧化氫,共抽檢18件樣品送 SGS檢驗結果,檢驗出違法添加苯甲酸(防腐劑)有3件,過氧化氫均未檢出。

行政暨國際處表示,本次抽查對象包含3家製麵業者、13家麵店共16家業者,其中湖內區某餐館所採3件麵條樣品,都檢驗出違法添加苯甲酸(防腐劑),3件麵條樣品均為台南市同一工廠生產﹔其餘本市工廠生產15件麵條樣品,都沒有檢驗出添加防腐劑及過氧化氫,本次麵條檢驗合格率83%。

行政暨國際處處長陳瓊華呼籲製麵業者,勿違法使用防腐劑,麵攤也應慎選麵條供應廠商﹔消保官則補充,苯甲酸雖屬於合法食品添加物,但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,苯甲酸不可添加在麵條,所以製麵過程添加苯甲酸屬於違法,可裁處3萬元以上至3百萬元以下罰款,相關結果已移送台南市府處置。6D4F408561C1F4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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